第14章 合法的妖不能杀

乔镇山没有继续说杜横的事,只将《伏虎桩》收进袖中。

“明晚再来找我。”

顾长安的目光跟着那本薄册:“书呢?”

“先放我这里。”

“押金?”

乔镇山看了他一眼:“你从死人身上拿的东西,也好意思向我要押金?”

顾长安没有去抢。薄册的内容已被【夺岁簿】收录,书放在谁手里,不影响他继续练。更何况那本就是伏虎武馆的东西,能用它换到锻骨篇的线索,已经比卖给旧书铺值钱。

乔镇山又道:“杜横的事,先别对外说。”

“有好处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那我为什么要答应?”

“因为你若不答应,现在就可以带着你的二十五两债滚出去。”

顾长安想了想,神情诚恳:“乔馆主,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嘴严。”

乔镇山哼了一声,显然没信。

第二日一早,顾长安才扫完前院,镇妖房便有差役骑马而来,说南街出了妖祸,要伏虎武馆出两人去封路、搬尸。乔镇山点了二弟子石勇,又用手指了指顾长安。

“我昨日才入门。”顾长安提醒。

“你不是会搬尸?”

“会是会……”

“那就去。”

顾长安突然明白,履历上的才能果然不能乱写。东家看见了,真会用。

南街早已围满了人。出事的是间名叫“醉仙居”的大酒楼,后门外躺着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。他身上还穿着送柴的粗布短衣,胸口却向下塌了大半,嘴角流出的血已经变黑。

一名妇人跪在地上,抱着孩子一遍遍喊小名。她喊得太急,嗓子里早没了声音,只有气从牙缝间断断续续挤出来。

酒楼后门内,蹲着一头比牛犊小不了多少的黄耳狸妖。它浑身油亮,尾巴像一条粗大扫帚,脖子上套着一只黄铜环。身前摆着空木盆,右爪与嘴边都沾着血。

顾长安刚靠近,眼前便浮出字迹。

【黄耳香狸】

【妖】

【当前威胁:高】

他的脚步不着痕迹地慢了半分。这头香狸比白骨涧里的借皮妖只强不弱,可周围差役一个也没拔刀,只用长竿将围观人群拦在外面。

石勇低声道:“看它脖子。”

铜环正面刻着一个“牒”字,下面还有云溪县印。

“有妖牒。”石勇道,“先等镇妖房定性,别乱动。”

没过多久,镇妖房总旗罗横川分开人群走了进来。他三十多岁,背着一把门板宽的厚背刀,左脸一道旧疤从眼角斜拉到下颌。他先蹲下看了看男孩的伤,又查香狸脖子上的铜环。

酒楼掌柜早就抱着一只油布包等在旁边,连忙取出妖牒:“罗总旗,是县里正经发的。黄仙在我家已经供了六年,每月都交香税,还替南街闻疫、镇鼠,从没闹过事。”

罗横川对照铜环纹路与纸上牒号,确认两者相合,才问:“人怎么死的?”

“这小子是送柴的,偷了黄仙的供肉。黄仙拍了他一爪,谁知人这么不禁打。”

跪在地上的妇人猛地抬头:“他没偷!二宝是给后厨送柴的,他们说少了一块肉,就说是他拿的!我儿子才十二岁,他没偷!”

酒楼掌柜的脸沉下来:“后厨三个人都看见他动了供盆。”

“哪三个?”罗横川问。

掌柜指了三名伙计。三人异口同声,都说看见男孩伸手去拿肉。一人说他用左手,另两人说是右手;一人说肉被塞进怀里,另一人又说他还未得手便被香狸发现。

罗横川脸上没什么表情,只回头问:“谁识字?”

顾长安道:“我识。”

一本镇妖房勘验簿被丢进他怀里。罗横川说一句,他写一句:黄耳香狸,县牒乙一百七十三;酒楼供养六年;今日因供肉丢失,击杀送柴少年一名。

顾长安记完供词,又蹲到尸体边。男孩的双手手心都沾着木屑,指缝里没有油,嘴里也没有肉味。倒是右手虎口破了一道口子,像被细铁片划过。